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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火灾隐患大,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
电动车起火有多快多危险?
看一个视频就知道了!
只需短短的几分钟,充电的电动车就猛烈的燃烧起来。不仅如此,电动车的材料在燃烧时,会产生剧毒的一氧化碳等气体,充斥在空气中。其次,高温烟雾进入人的呼吸器官后,会导致严重灼伤,进而发生窒息。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里,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实验表明,一旦发生火灾,留给住户的逃生时间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短!
火灾案例
那些年,
因电动车火灾而造成的悲剧还历历在目,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千万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
……
2013年,郑州一村民自建居民楼发生大火,造成8人死亡。经调查,起火原因是店铺租户在楼梯间下方给电动车充电而引起。
2015年,郑州市一小区单元楼底层电表箱着火,楼道内存放的电动车和杂物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成了火灾的帮凶,这次事故造成15人死亡的悲剧。
2015年,郑州市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经调查,起火原因是楼梯间里的电动车充电引起的。
电动车隐患
通过近几年的宣传,大家其实也已经了解了电动车的火灾危险性,但是近的检查中,我们发现大家的侥幸心理又开始抬头,在楼道里停放电动车、私拉乱扯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现象又多了起来……
相关规定
2014年6月,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建委、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以及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制定并发布《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车充电库(棚)的通知》。其中规定: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严禁在住宅楼一楼大厅或门道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如果居民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车充电的,管理单位应主动阻止,并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相关规定
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郑州市下发的《郑州市火灾易发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及首层门厅内存放电动车、易燃可燃物品和为电动车充电等妨碍消防安全的行为,并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充电专用房间或场所。
相关规定
2016年10月25日郑州市出台《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乘客禁止携带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已折叠的自行车除外)乘坐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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